天授元年(公元690年),武则天正式登基,改国号为周,成为名副其实的女皇帝。她那作为女人的需要也被激发了。冷静分析武则天的男宠问题,可从两个角度来看:一是她是人,也有生理需要的角度,一个从她是个政治家,一个女皇的角度。
据野史记载武则天的男宠主要有以下四个。
第一个薛怀义
(说法一)薛怀义,原名冯小宝,他是武则天第一个在历史上有记载的男宠。薛怀义原是一个在市井卖膏药的小贩,因身材魁梧、健壮,被选进宫,成了千金公主的情郎。(按:千金公主是唐高组李渊的第十八个女儿,唐太宗李世民的妹妹)当时武则天大权在握,千金公主为了讨好武则天,于是就把薛怀义献给了她。
多年守寡的武则天见到魁梧健壮的薛怀义之后,非常喜欢,遂留用。但是为了使薛怀义出入皇宫更加方便,武则天便让他削发为僧,并在洛阳修建白马寺,薛怀义出任主持。从此借举办佛事之名,薛怀义便可自由出入皇宫。
薛怀义得宠期间,凭借着自己的如簧巧舌,不断得到提拔重用。他不仅为武则天督建明堂,还曾多次以大将军之名出兵讨伐突厥,并由此“因功”受赏(薛怀义两次讨伐突厥,运气都出奇的好,他兵未至,突厥就逐水草而去,消失的无影无踪,而薛怀义当然把此归结为自己的功劳)。
(说法二)薛怀义原名冯小宝,本是同官县(今陕西铜川)街头卖膏药的小贩,后来因为在街头帮人打架误伤人命,为躲避官府的缉拿,潜逃到洛阳,在白马寺出家当了和尚。
唐太宗死后,武媚娘(武则天)作为太宗的嫔妃,都被送到感业寺出家为尼。白马寺和感业寺只有一墙之隔,而且两寺同饮一井水,有一天,武媚娘和冯小宝在井台相遇,武媚娘打不动水,正在为难。这时,身材高大,健壮有力的冯小宝也来井台挑水,帮助武媚娘打好了水,还给挑着送到了尼姑庵的大门口,然后再自己去挑水,于是二人就认识了。
和尚和尼姑都是戒吃荤腥的,冯小宝半路出家当然戒不掉。有一天,冯小宝又来井台挑水,有一只山鸡口渴,落在井沿儿找水喝,冯小宝看见了,悄手蹑脚靠上去,一扁担打死了。好肥的一只山鸡,冯小宝决定把山鸡吃掉。他的水也不挑了,捡来一堆柴火,到前边树林子里,笼火烤鸡去了。
偏巧这一天,武媚娘也来井沿儿挑水。井台上只见冯小宝的水桶不见人,武媚娘四处看了半天,附近也没有冯小宝的踪影。这时,顺风刮过来一股烤肉的香味儿。武媚娘自从离开后宫以后,就再也没有吃过肉。这肉味儿好香啊!是从哪里飘过来的呢?不远处的小树林,不是还在冒着一缕清烟吗?一定是在那里。这样想着,就身不由己的朝小树林走去。
武媚娘看清了,正是冯小宝在火上烤肉,不知烤的是什么肉,反正是香味儿直往鼻孔里钻,过了一会儿,肉烤熟了,冯小宝从火上取下烤得焦黄的鸡肉,扯下一条大腿儿咬了一口。
“什么肉,香吗?”武媚娘忍不住地问。冯小宝忽然听见有人说话,当时吓了一跳,回过头一看,见是武媚娘,就不好意思地笑了,说:“鸡,野鸡。落在井台上喝水,抡起扁担,只一下,哈哈哈……”说着,撕下另一个鸡大腿,递给武媚娘,说:“你敢不敢吃?香极啦!”武媚娘接过来,大口大口地吃起来。
从那以后,冯小宝三天两头不是弄一只鸡,就是弄个狗大腿儿,偷偷送给武媚娘。武媚娘抢着去井沿挑水,也就是去和冯小宝相会。
武则天当上皇帝后,立刻让冯小宝当上了洛阳名刹白马寺的主持。高宗死后,武则天就让冯小宝随便出入后宫,又把他的名字改为“怀义”,赐给他薛姓。他凭着过人的聪明,加上当年的感情,很得武则天的爱惜。薛怀义又因督建万象神宫有功被擢为正三品左武卫大将军,封梁国公。后来还多次担任大总管,统领军队,远征突厥。
第二个:沈南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