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三十多年前,社会经济还不是很好的年代,有一户住在县城郊区的人家,家里很穷,每个月种菜卖的钱,也就仅仅够家用。但这个家庭的男人挺聪明的,也挺勤快的,他去城里卖菜时发现,城里人出行经常坐人力三轮车,他想自己要是也买一辆三轮车来拉客,肯定比种菜卖钱要来的快,也来得多。这个男人回家和妻子一合计,两人把家中省下的钱凑了凑,勉强够买一辆三轮车,这样男人在农闲时,就能出去拉客,给家里挣点外快。
故事发生在一个夜里,男人接了一顾客,而这个顾客去的地方比较远,男人把顾客送到后,天已经黑了,男人摸黑往家里赶。路过一座桥时,男人看见桥上有一块红布包,看样子像包裹着东西,男人下车捡起红布包,打开一看,全是钱,男人的心不由得怦怦直跳。五十的、二十的、十块的、五块的、一块的都有,摸着厚厚一匝。男人转身向四周瞧了瞧,白花花的月亮底下,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影子,男人匆匆把钱用红布裹好,放入怀中,上车往家的方向骑去。

到家后,男人拿出红布包和妻子一起数了数里面的钱,一共是九百九十八块一毛四分。这笔钱足够四口之家两个月的开销,男人心想自己辛辛苦苦蹬一个月三轮也才几百块,这笔钱可以让自己少蹬两个月的三轮。可是男人的妻子心善,总觉得丢钱的人,一定会很着急,万一这再是别人的救命钱,那丢钱的人可怎么办?妻子坚决让男人把钱,再放回捡到的地方,丢钱的人回去找,还能找到。
男人已经累了一整天,别说本就不愿意把钱还回去,现在又这么晚了,男人更是不愿意再跑一趟。妻子见劝不动男人,就让男人告诉自己捡钱的地方,自己骑三轮车去。男人知道妻子这么坚持的原因,自己岳父是一个高级知识分子,正是因为拿了不该拿的钱,所以在文革中遭受了牢狱之灾,之后就一直教育自己的孩子,决不能拿别人的东西,特别是钱,无论孩子是偷别人东西还是捡到别人东西,一定要还回去,不然就是一顿毒打。男人的妻子,自然从小也受到了父亲这样的教育。